设备管理

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,更好地为科研服务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一条 实验室设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所有仪器设备,其中包括仪器设备的登记、使用与维护等。

第二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属于大型仪器设备范围内的,应按照专管专用的办法管理。

第三条 大型仪器设备(包括自己研制的)自开始安装(使用)之日起,填写技术档案与管理卡片。对说明书、验收记录和合格证等资料,必须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。

第四条 每件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,专职管理人员要掌握自己分管的仪器设备的性能、特点。制定操作规程,填写使用记录。实验室分管副主任定时检查仪器使用情况。

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给非本室人员使用。如属工作需要,必须事先请示管理人员,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借用。

第六条 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。专职管理人员要保持和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和维修点站的联系,确保仪器设备维修的顺利进行;使仪器保持最佳状态,预防事故的发生。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,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,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。

第七条 在维修、测试和仪器性能改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人员,由实验室给予奖励;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,应予追究责任。

第八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调出、更新和报废等事项,需由实验室主任批准,报请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。

第九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要求进行。

1、操作前认真查阅设备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。

2、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,并在设备使用本上登记,记录设备运行状况、使用时间等。使用人发现问题,须立即向设备管理员报告。

3、设备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在使用本上写明情况并报告设备管理员。

4、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,有权暂停使用,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。

5、设备管理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主管负责人汇报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经同意后,设备管理员负责联系修理事宜。

6、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,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。

7、任何人有权制止违反规章的操作。

8、维护公共卫生、保持清洁,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。

9、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购置、报修、使用状况等相关情况的记录工作。

第十条 实验室所购置软件参照执行上述规定。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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